颍上皖能XXXXX公司:报来的《颍上皖能XXXXX公司颍上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018-341226-44-02-016838)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书》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二、项目位于颍上循环经济园区颍上皖能XXXXX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用地,主要建设垃圾主厂房、垃圾池、垃圾焚烧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并配套烟气净化系统、飞灰稳定化车间、化学水处理系统、出渣间、飞灰仓、石灰仓、活性炭仓、柴油储罐等。新增1条日处理能力600吨的垃圾焚烧线,主要设备为1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建设1×3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配套烟气净化系统。本项目不含供热管网建设。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炉膛内焚烧温度、炉膛内烟气停留时间以及烟气中的含氧量等运营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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