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排队叫号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排队叫号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2024-36-22****),以下简称本项目,澄清公告如下:一、第六章 产品需求及技术要求1.智能显示终端(诊室屏)8)★液晶屏亮度:≥300cd/㎡(须提供具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10)★系统后台:支持系统后台远程管理,管理后台支持 IP 地址:XXXXX装、桌面查看、亮度调节等(须提供具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事实依据:该液晶屏亮度和系统后台的功能为智能显示终端(诊室屏)的基本功能,但要求该功能提供具有CMA 或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的要求不合理,检测报告并不是唯一的证明方式,可以通过测试报告、功能截图、现场演示、投标厂家技术承诺函等多种方式证明。一般厂家有针对该产品的检测报告,但由于不同厂家每次进行产品检测时,其要求检测项目及内容均不尽相同,要求带有某种标志的检测报告来认证,有失公允。经调查目前市面主流品牌XXXXX公司的产品能够满足此要求。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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