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EPCO)监理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EPCO)监理已由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砀发改投资[2023]8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砀山县梨花XXXXX公司,招标人为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砀山县梨花XXXXX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旋晟XXXXX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砀山县境内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对玄庙镇、周寨镇、葛集镇现状污水处理厂的尾水进行人工湿地净化处理后排河,对复新河流域内四条主要入河支沟进行强化处理及生态修复治理;另外包括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的 3 年运维养护;建设规模约为2800万元。二标段:对复新河(玄庙~沈屯)进行水生态修复和生态护坡建设。生态护坡工程主要目的是强化河道水陆交错带的生态系统,减少径流携带污染物进入水体,增强河道的自净能力;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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