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针对各投标人提疑,现就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时间截止之日止)须具备1项供货或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供货内容和供货清单、签章页等关键页、中标通知书、发票、汇款证明、使用单位收车证明、使用评价等)”修改为“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时间截止之日止)须具备1项供货或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供货内容和供货清单、签章页等关键页、发票、汇款证明等证明材料)”。2.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2.10中“所投热吹雪车上装航空发动机的合法来源。需提供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一致的发票及汇款凭证。如进口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商检检验报告,保证航空发动机的合法性以及供货能力”修改为“投标人须保证所投热吹雪车装备的航空发动机的来源合法,投标时提供航空发动机来源合法的承诺函,对非合法来源须承担法律责任及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交货时提供航空发动机的采购合同、发票及汇款凭证或航空发动机的调拨单等证明材料。如进口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商检检验报告”。3.技术要求中第2.5条中...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