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南安市笋塔水库二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南安市笋塔水库二级水电站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乐峰镇炉山村,属于罗溪流域梯级引水式电站。电站于1992年6月由南安市贸工农XXXXX公司建成投产,装机容量640kW(2×320kW),电站自投产运行20余年后,水轮发电机组老化严重,效率低下,建设单位于2016年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更新改造水轮发电机组及配电设备等。改造后,电站总装机容量保持原640kW(2×320kW)不变。南安市笋塔水库二级水电站为罗溪流域笋塔水库二级引水式电站,电站引水笋塔水库一级水电站尾水,引水总流域面积为48.3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发电量为220万kW·h。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南安市贸工农XXXXX公司通讯地址:XXXXX英都镇坂头村联系人:XXXXX联系电话:XXXXX邮邮箱:XXXXX>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名称:泉州环兴XXXXX公司联系电话:XXXXX四、公众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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