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南安市坂头水电站(三级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南安市坂头水电站(三级站)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英都镇良山村,属于英溪流域梯级引水式电站。电站于1970年10月由南安市坂XXXXX公司建成投产,装机容量2130kW(1×800kW+1×700kW+1×630kW),电站自投产运行40余年后,水轮发电机组老化严重,效率低下,建设单位于2012年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更换改造压力管道及水轮发电机组等。改造后,电站总装机容量由2130kW(1×800kW+1×700kW+1×630kW)增加为2800kW(1×800kW+2×1000kW)。南安市坂头水电站(三级站)为英溪流域坂头水库三级引水式电站,电站引水总流域面积为6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发电量为890万kW·h。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南安市坂XXXXX公司通讯地址:XXXXX英都镇坂头村联系人:XXXXX联系电话:XXXXX邮邮箱:XXXXX>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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