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报来《关于清流县城区福道及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清城综〔2023〕37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申请(项目编码:2302-350423-04-01-484433)的建设,对于加快城区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社会经济和人文环境和谐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城区。三、项目单位: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拆除旧盲道、旧人行铺装及旧缘石坡道共23555.45平方米,改造花岗岩盲道4263.00平方米、花岗岩人行道 9866.39平方米、缘石坡道1981.06平方米、无障碍坡道147.50平方米、沥青福道5069.62平方米,配套过街音响、无障碍导览图、无障碍信息交流的语音、字幕、标识等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项目估算总投资736.06万元,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六、项目建设工期:一年。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