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XXXXX公司委托福建继辉XXXXX公司开展“建筑材料用砂及干混砂浆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4737万元,租赁福建省XXXXX公司用地建设建筑材料用砂及干混砂浆生产建设项目。项目购置筛选机、搅拌机、包装机等设备,建设建筑材料用砂及干混砂浆生产线各一条,形成年产3万吨建筑材料用砂,1万吨干混砂浆的生产能力。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永安市XXXXX公司地址:XXXXX大湖镇金银湖工业区联系方式:黄总XXXXX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福建继辉XXXXX公司地址:XXXXX-长乐中路141号二层B-177联系方式:江工XXXXX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五、公众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XXXXX,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的看法,并在10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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