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3号)文件精神,2023年省下达我县专项经费20万元,用于支持2022年及之前评定的2个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每个家庭农场10万元。我局下发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关于申报2023年家庭农场示范项目的通知》(建农计〔2023〕27号),依照有关要求组织有关示范主体申报组织实施。经我局验收合格(具体建设项目明细如附表),决定予以补助,现将拟补助项目经费情况公示如下,接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3月22日,监督电话:XXXXX(建宁县经管站)、XXXXX(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4日 2023年家庭农场示范项目拟补助经费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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