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歌尔XXXXX公司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XXXXX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XXXXX 传 真:XXXXX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歌尔XXXXX公司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项目建设地点广东东莞松山湖建设单位歌尔XXXXX公司项目概况拟在工业园2号厂房一层建设1间CT室,并在该CT室内使用3台工业CT装置,在工业园2号厂房四层建设1间X-RAY室,并在该X-RAY室内使用1台Ⅱ类和6台Ⅲ类射线装,以上装置均属Ⅱ类射线装置,均用于电子产品的无损检测。环评机构广州XXXXX公司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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