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沉香大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XXXXX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XXXXX 传 真:XXXXX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沉香大桥建设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建设地点广东佛山南海区;广东广州白云区环评机构广州市XXXXX公司项目概况沉香大桥自西向东连接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广州市白云区,西起佛山市里水镇里广路,向东以路基形式沿规划金峰大道线位至珠江西岸,再以桥梁形式跨越珠江及沉香岛,在珠江东岸以路基形式经过槎头山体后,上跨增槎路,终点接入西槎路(白云一线),路线全长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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