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交告〔2024〕9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23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2024〕42号)批准及出让人要求,我中心决定对该期用地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地块(项目)名称年产10万台新能源两轮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整车及配件生产项目土地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覃塘区2019年第十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8)〔2019〕34号)宗地坐落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园进港四路与石卡经一路交汇处东南角实际出让面积19722.15㎡(折合29.583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建筑系数不小于40%容积率不小于0.8绿地率/投资强度不小于157万元/亩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设要求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必须以单位工程为单元办理产权首次登记,不得独立进行转让、分割转让或抵押其他要求项目用地如改变用地性质,由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443.75万元(折合1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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