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交告〔2023〕64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23年第二十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2023〕106号)批准,我中心决定对该期用地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地块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地块(项目)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B9-8地块土地来源《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20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的批复》(贵政函〔2020〕754号)宗地坐落贵港市城东大道与江二路交汇处西北角实际出让面积10000.00㎡(折合15.000亩)土地用途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出让年限40年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5%容积率不得大于0.8绿地率不得小于20%建筑****度/其他要求当加油加气站分开设置时,加油站用地面积不得大于3300平方米,CNG加气站用地面积不得大于5400平方米,LNG加气站用地面积不得大于4700平方米;当加油加气站和充电联合建站,用地控制指标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年修订)》执行挂牌出让起始价3150万元(折合210万元∕亩)报价增价幅度每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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