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任泽区塑料制品加工(年产8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评文件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电话:XXXXX通讯地址:XXXXX街2868号邢台市生态环境窗口(054000)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项目名称任泽区塑料制品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河北博莱特新XXXXX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鸾宇XXXXX公司建设地点邢台市任泽区邢台市智泽东润小微企业孵化园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pdf公示日期2024.5.11-2024.5.16(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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