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关于《G240尉氏境东南绕城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G240尉氏境东南绕城段新建工程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十八里镇、张市镇、大桥乡 尉氏县交通运输局 河南省交通规划涉及研XXXXX公司 该项目新增建设用地455400平方米,总投资104848.779万元,环保投资766万元。 1. 废气。施工期,混凝土拌合站、灰土拌合站设备采用全封闭作业,并配备袋式除尘器,场站四周设置挡风围挡并设置洒水降尘设施;运输车辆必须为100%密闭运输;废气排放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2. 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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