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炎陵县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的规定,炎陵县农业农村局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资格证进行执法。现将炎陵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人员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1、依法对辖区内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 2、依法对辖区内各类农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依法对辖区内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依法向本级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3、依法查处炎陵县行政区域内农业农村相关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5、兽药管理条例 6、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0、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11、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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