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要求,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全县劳务派遣单位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年度核验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至4月17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反映。联系电话:XXXXX。附件:来凤县劳务派遣单位2023年度核验情况公示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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