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中鑫XXXXX公司新建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即日起7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XXXXX通讯地址:XXXXXpan 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666666">8号,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镇环审〔2024〕28号 关于对江苏中鑫XXXXX公司新建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中鑫XXXXX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江苏中鑫XXXXX公司新建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建设规模:江苏中鑫XXXXX公司拟配备13台X射线探伤机,对客户单位生产的管件、大型罐状产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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