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汪二镇人民政府:报来的《关于申请给予铅山县汪二镇杨箭村杨树源公共基础照明项目立项的报告》(汪府字〔2024〕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该项目的初步设计(代可研)编制情况,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一、为进一步补齐大中型水库移民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水库移民生产生活质量,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汪二镇杨箭村杨树源公共基础照明项目(项目代码2403-361124-04-01-721544)。项目单位为铅山县汪二镇人民政府。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汪二镇杨箭村。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太阳能路灯共60盏。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五、项目总投资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六、项目招投标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依法依规执行。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的文书、资金来源说明。八、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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