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昌光群XXXXX公司镭射全息防伪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环保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XXXXX(南昌****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通讯地址:XXXXX会9楼913室,邮编:330096 项目名称 南昌光群XXXXX公司镭射全息防伪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XXXXXd style="width: 941px; border-top: none; border-left: none; border-bottom: 1pt solid windowtext; border-right: 1pt solid windowtext; padding: 0cm 5....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