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环审〔2024〕12号 中央储备粮农XXXXX公司: 你单位委托****林省百瑞环境XXXXX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技术审查综合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哈拉海镇创业街,占地面积150000平方米,总投资24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2座烘干能力为500t/d烘干塔,并配套建设2台10t/h燃生物质热风炉等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烘干玉米8万吨的生产能力,年仓储玉米22万吨。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储池,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设2台10t/h燃生物质热风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 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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