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鸭绿江中上游浑江水系水环境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XXXXX(审批科) 通讯地址:XXXXX长白山大街2466号 邮 编:1343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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