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的公告 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关于印发<****林省落实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推进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业范围 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行业:长流程联合钢铁、短流程钢铁、铁合金、焦化、石灰窑、铸造、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铅锌冶炼、钼冶炼、再生铜铝铅锌、有色金属压延、水泥、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岩矿棉、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炼油与石油化工、炭黑制造、煤制氮肥、制药、农药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纤维素醚、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制鞋、****制造、汽车整车制造、工程机械整机制造、工业涂装等39个行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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