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丹东市第十七中学-室外操场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备案。以丹发改审批发[2023]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东市第十七中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丹东市第十七中学-室外操场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丹东市元宝区长兴街2号(丹东市第十七中学校园内)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XXXXX01 丹东市第十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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