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和平湾地区新建****中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备案。以沈和审批发改审字【2024】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和平湾地区新建****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本项目为和平湾地区新建****中项目,北至商业地块,西临规划路,东临福湾街,南邻盛融路。项目总用地面积38925.44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内容及校园室外运动场地、景观、围墙、大门、道路、管网等配套设施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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