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11XXXXX26001001 ) 1. 评价条件本项目阳西县溪头镇乡村基础设施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电建设长九新材料XXXXX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立德隆XXXXX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估值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2.2项目建设规模:根据广东省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区采矿权出让合同相关要求,中电建长九新材料XXXXX公司须在采矿权出让期限内出资建设与矿区有关的配套设施及矿区周边村庄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关于将阳西县溪头镇29个项目(第二批次)纳入与凤凰岭首期矿区有关的配套设施及矿区周边村庄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西自然资通〔2023〕120号)、《关于将阳西县溪头镇区道路黑化工程等6个项目纳入与凤凰岭首期矿区有关的配套设施及矿区周边村庄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西自然资通〔2023〕39号)明确35个乡村基础设施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作为矿区有关的配套设施及矿区周边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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