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信乡桂南村蔬菜分拣中心项目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2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广泰XXXXX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该项目新建冷库1栋1层、附属用房1栋2层,并配套相应附属设施。2.2建设地点:贺兰县常信乡桂南村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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