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安全发展,规范和完善娱乐场所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贺兰县星都会餐饮店等24家娱乐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场所名单详见附件)。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经营场所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不能提出充分理由的,注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生效。公告日期: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6日。自注销公告十日内,娱乐场所负责人需将原《娱乐经营许可证》交与我局(贺兰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E厅综合窗口,联系人:XXXXX飞,电话:8776073)。特此公告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