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月1日实施)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本次调查地块为聊城市莘县2022-21号地块,受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本单位接到任务后,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快筛及取样检测,并完成报告编制等工作。现将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一、基本信息聊城市莘县2022-21号地块位于聊城市莘县王奉镇王奉集村。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8842.81m2(28.2642 亩),现该地块收储于莘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该地块内功能分布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莘县XXXXX公司、莘县德佳XXXXX公司;另一部分为莘县王奉镇粮所、山东莘县XXXXX公司,地块内建筑物现已拆除。地块相邻地块主要包括村庄、农田、居住小区、学校、卫生室等。根据聊城市莘县中心城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管理人员访谈可知,该地块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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