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金城街朝阳小区四期2号楼-1层戍类库房10室第一次司法拍卖的公告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21日10时至2024年6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金城街朝阳小区四期2号楼-1层戍类库房10室(黑(2018)哈尔滨阿城不动产权第0004484号),已由法院依法查封。第一次拍卖保留价109000元,保证金11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二、涉案房产是否限购,是否存在租赁,竞买人是否符合购房资格,请竞买人自行确认。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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