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6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831 2328325 通讯地址:XXXXXmily: 仿宋_GB2312;font-size: 14px;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邮 编:644000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无水氢氧化锂建设项目四川江安阳春化工园区(企业现有厂区内)宜宾市天宜XXXXX公司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项目占地面积约1600m2,新建无水氢氧化锂厂房,建设1条无水氢氧化锂生产线,以企业现有单水氢氧化锂产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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