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界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2)项目性质:扩建;(3)建设单位:界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4)建设地点:界首市吕闫村006县道颐宿陵园对面,紧靠界首市垃圾填埋场的东南侧,即界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厂内。(5)项目规模:二期在一期工程的场地内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固体垃圾250吨。以生活垃圾为主,掺烧少量的工业垃圾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6)处理固废涵盖范围为:生活垃圾、污泥、与生活垃圾组分相近的一般固废及工业垃圾;(7)占地面积:扩建项目占地3980.5m2,一二期总的占地面积为57315m2。(8)建设规模: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拟建1台250t/d的焚烧余热锅炉,额定蒸发量(4.0MPa,400℃)为24.5t/h,汽轮机发电汽耗按照5.21kg/kw.h计算功率为4.70MW,二期的主蒸汽接入一期管道,共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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