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浙财农【2024】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枇杷受灾减灾、设施恢复等相关工作,现将2024年中央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1、枇杷大棚、肥水一体、加温等设施设备的提升和修复;新品种的****接换种;枇杷配方肥、纸袋、防寒布、防冻剂等物料等。2、枇杷防冻抗逆栽培配套技术示范基地,开展枇杷防冻抗逆栽培技术示范,总结集成技术规范,举办现场会等。3、财政资金对市场化主体实施的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公益性、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建设项目,可适当加大补助力度。二、申报主体要求(一)兰溪市范围内从事枇杷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种植户。其中枇杷防冻抗逆栽培配套技术示范基地要求在兰溪枇杷产业带内,连片面积20亩以上,基础条件较好、管理水平良好、树势健康、交通便利,能配合开展技术试验示范。(二)对近年来项目未通过验收以及近三年在涉农审计等专项检查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被查处的实施主体不得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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