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地台〔2024〕86号为实施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漳州台商投资区翁角路以南(社头加油站段)绿地工程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目的漳州台商投资区翁角路以南(社头加油站段)绿地工程,位于角美镇社头村。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角美镇社头村集体土地 0.0723公顷,其中水田0.0616公顷、林地0.005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9公顷。该项目拟征收未承包到户总面积0.0723公顷,涉及角美镇社头村0.0723公顷,其中水田0.0616公顷、林地0.005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9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角美镇社头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以及《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龙政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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