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1日起,对丽江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审计范围及内容丽江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其他有关单位。二、现场审计时间自2024年3月21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20个工作日。三、审计组人员审计组联系人:XXXXX:****由XXXXX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四、审计工作纪律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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