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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理决定书(诸暨市枭龙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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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执法〔2023〕98号 投诉人:诸暨市枭龙机械XXXXX公司地址:XXXXX石壁山工业区被投诉人:浙江省林业局地址:XXXXX>被投诉人:浙江五石中正XXXXX公司    地址:XXXXX38号1幢530室 投诉人诸暨市枭龙机械XXXXX公司对浙江省林业局2023年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项目(编号:ZJWS2023-SLYJ04,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8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8月14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投诉人诸暨市枭龙机械XXXXX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水冷式森林消防泵/▲为保证质量,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森林消防泵林业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彩色扫描件。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函回复:林业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消防装备质量检验中心泛指所有具有林业机械或消防装备检验资质的检测单位,本项目中并未指定具体的检测单位名称,也未限制检测机构的级别,与质疑要求中“提供第三方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的说法并不矛盾,不存在严重的指向性、不公平性,也未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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