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为做好学院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学院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现将财务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财务报销及年终决算安排财务报销业务到12月25日截止,2024年1月10日恢复对外业务。在此期间进行年终账务处理和财务决算。二、各类收入、费用结算(一)收入结算1.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学院水、电等费用收取管理要求,各单位尽快催收款项,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到账、相关费用及时回收。2.请各二级学院通知欠费的学生及时缴清学杂费,其中已办理缓缴手续的学生务必于计划缴款日前缴清费用。(二)费用报销2023年因相关业务取得的发票应及时报销,其中:差旅费票据应在公务出差活动发生三个月内办理报销;其余票据原则上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报销。鉴于年终结账及假期原因,当年票据最迟于次年3月31日前报销。三、往来款及票据清理工作(一)预支款项的教职工,请于12月25日前办理还款、冲账手续。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往来款管理办法》的要求,借款原则上应于借款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冲销手续。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规定期限办理冲销手续的,借款人应详细说明原因,明确延期核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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