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准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核准时间原文链接1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二期和三期项目取排水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意见的函舟环建审〔2024〕3号2024年2月5日见附件公告期为2024年2月5日至2023年2月21日(7个工作日)。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核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三、联系方式电话:0580-203****20传真:XXXXXgn: left;">通讯地址:XXXXX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二期和三期项目取排水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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