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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4月02日)

发布日期: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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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宁波XXXXX公司年产200万套智能LED及配件技改项目宁波市象山县爵溪街道象山港路1号宁波XXXXX公司购置1台1t/h的天然气熔化炉及若干压铸机等设备,生产铝铸件、锌铸件,加工量1280t/a,铝、锌铸件用于LED灯具外壳制造。无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熔化、压铸、脱模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静电净化处理后于15m排气筒排放抛丸、喷砂废气: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处理后于15m****排气筒排放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音降噪、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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