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18〕2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续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省级奖补政策的通知》(浙财行〔2021〕94号)、《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3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对浙江XXXXX公司新昌制药厂、浙江京新XXXXX公司进行奖励。现将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资金的具体清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5月17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单位书面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XXXXX县东昌西路28号;邮编312500;联系电话:XXXXX。附件:2024年新昌县医药企业财政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第一批)具体清单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11日附件2024年新昌县医药企业财政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第一批)具体清单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奖励类型产品获批时间奖励金额(万元)浙江XXXXX公司新昌制药厂黄体酮软胶囊同品种全国前三通过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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