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宁波市本级2024年5月份第二批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计划放流时间、品种、规格、数量和水域:时间品种规格数量放流水域5月20日黄姑鱼、褐菖鲉体长≥5.0cm黄姑鱼203万尾、褐菖鮋11万尾验收地点象山黄避岙,放流地点象山港海域5月22日至24日大黄鱼体长≥5.0cm1500万尾验收地点象山黄避岙,放流地点南韭山海域二、增殖放流后10日内,放流水域禁止相关捕捞作业。加强海上巡查管护,依法查处违法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联系电话:XXXXX违法举报电话:967201宁波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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