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执法〔2023〕46号 当事人: 孙玲玲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30001671682单 位:庆元达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地 址:浙江省庆元县松源街道新建路54号根据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浙江省财政厅下达《财政检查通知书》(浙财监督检〔2023〕第19号),组成检查组于2023年4月12日起对庆元达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庆元达正所)执业质量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你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情况下,出具了庆达会审〔2018〕047号、庆达会审〔2017〕049号、庆达会审〔2016〕111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具体如下:一、庆元县**XXXXX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庆达会审〔2018〕047号,报告日期2018年3月30日,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玲玲、练一松)(一)2017年末银行存款余额8812.67万元,其中:建设银行8485.53万元,农业银行0.77万元,浙江稠州商业银行326.37万元。注册会计师仅取得银行对账单并核对一致,未执行银行函证程序,也未说明不予函证的理由。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