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津牧医中心发〔2023〕19号)要求,13家生猪养殖场均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经业主申请、镇街验收、区级抽查等程序,现将拟补助资金表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5天)。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致电区纪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电话:47545849;区财政局,电话:81220441;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电话:47552056。附件:2023年江津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拟补助资金公示表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2023年江津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拟补助资金公示表序号养殖场名称业主姓名建设地址:XXXXX style="border-top: 1px solid windowtext; border-left: none; border-bottom: none; border-right: 1px solid windowtext; padding: 5px;" height="59">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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