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一号楼隐患整改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一号楼隐患整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施工说明。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7.00万元。2.4 比选范围:包括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一号楼隐患整改项目施工图及施工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图与施工说明不一致的地方以施工说明为准),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工程(电气及隔断)、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及装饰工程(恢复)、安全措施费(除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外,还包括在病区内施工为保证业务正常运行、保证医务人员和病员安全所采用的措施费)等内容。2.5 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3. 竞选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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