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6日16时30分许,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春江明月项目三批次15栋外墙抹灰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55万元。事故发生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经景洪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纪委监察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允景洪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事故开展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经调查认定,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春江明月项目“11·6”事故是一起因工人****处坠落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基本情况1.春江明月项目专业分包方:昆明树之风XXXXX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XXXXX公司类XXXXX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黎擎;注册资本:伍仟捌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06年11月01日;营业期限:2006年11月01日至20XXXXX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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